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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是每个商家经营必备的证件,有了它,就能正常合法地经营了。

本文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为例。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办理流程】

  (一)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

  2、受理。登记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实施联合奖惩。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邮政快递提交纸质文件及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3日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受理。登记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实施联合奖惩。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3日内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2、《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

  4、公司章程

  5、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6、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

  1、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5、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6、《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7、《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

  8、公司章程

  9、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10、《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3、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4、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